1.招标条件
满洲里佳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建的鑫佳小区1#2#3#6#7#楼工程,已由满洲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满发改审批字【2017】13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该项目1#楼:4860.53平方米,2#楼5250.28平方米,3#楼4175.48平方米,6#楼5355.57平方米,7#楼4709.37平方米,底框结构六层。主要内容为建筑、装修,给排水,消防,采暖,电气,弱电。
2.2、工程地点:满洲里市鑫佳路东侧,泰山街南侧。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自筹(施工控制价:38,801,115.00 元;监理控制价:390000.00元)
2.6、标段划分:施工设一个标段,监理设一个标段
2.7施工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监理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施工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书、基本账户开户**、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注册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或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以本年或上一年度为准,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提供投标企业在检察**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存款回单、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3.3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拟投入相关专业监理人员需符合《呼伦贝尔市房屋建筑和建筑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配备标准表》(其中包含1名安全监理工程师,需要本人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证)。
监理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总监的监理证书、本项目配备所有专业监理人员监理证书(其中安全监理工程师,需要本人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证)、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以本年或上一年度为准,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专用章),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检察**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存款回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配备满洲里市辅助投标系统及电子印章的潜在投标人所需系统软件及电子印章。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
鑫佳小区 1#2#3#6#7#楼工程 施工标段 77.60万元
鑫佳小区1#2#3#6#7#楼工程 监理标段 0.78万元
说明:1、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2、节假日、双休日银行不受理缴纳投标保证金业务。
3、投标保证金计算方法:投标保证金数额以项目控制价为基数,按2%收取,投标保证金上限80万元,超过80万元按80万元收取。
4、投标保证金需一次性存入账号,禁止分笔打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5.2根据呼伦贝尔地区相关规定招投标取消报名环节,招标文件费需投标单位务必于进入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施工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应当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不予退还。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8月17日0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河北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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